校园活动
01 校外接入服务
校外接入服务是经过认证过程后,允许在校外使用与在校内使用国内/国外学术DB相同的服务。
服务对象
-国内学术数据库(韩国学术信息、网络媒体、学术教育院、学院办公室)
-国外学术数据库(CINAHL、SOCINDEX)
使用对象
- 在校大学生/研究生
- 在职教职员工(包括助教);
咨询使用方法
- 水西整理室(041)359-6073)
02 无线局域网的使用
中央图书馆建立无线局域网设施,支持无线上网畅通。
可用场所
- 1楼信息服务中心,资料室,普通阅览室 1-5,统一考试员
利用咨询
- 信息电算员(041)359-6027)
03 借阅/归还/延长
借阅卷数及期限
身份 | 卷书 | 借阅时间 | 延长期限 | 备注 |
本科生 | 5卷 | 15天 | 7天 | 可延长1次 (有连体图书的情况不可延长) |
研究生 | 5卷 | 30天 | 15天 | |
员工及助教 | 5卷 | 30天 | 15天 | |
时间讲师 | 5卷 | 15天 | 7天 | |
教员 | 30卷 | 90天 | 30天 | |
一般人 (含毕业生,休学) | 2卷 | 7天 | - | 身份证保管 |
借阅及归还程序
1) 在图书馆主页搜索想要借阅的图书,确认借阅状态。
2)可借阅的图书,应直接在相应书架上查找,并附有学生证或本人可确认的身份证,并出示到二楼资料室借阅台进行借阅。(不能用他人学生证借阅)
其他情况:①收藏位置为保存书库时,咨询二楼资料室借阅台负责人。②图书的配套资料(CD,Tape等)由一楼信息服务中心借阅台提供借阅。
3)将借阅的图书在预计归还日期内归还给借阅台,归还后必须确认处理结果。
借阅期限延长方法
1)贷款资料可延长一次,自申请之日起,按身份延长期限延长还书预定日期。
2)欲延长借阅期限的,可向二层资料室借阅台或电话申请。(061)469-1162)。(但是,如果存在滞纳图书或借阅停止期限,则不能申请延长期限)
过期
借阅图书返还日超过1日时,属于滞纳金,滞纳金每本100韩元,最多可适用3000韩元。
- 逾期不还时的制裁事项
1 停止借阅
2 休学,不能自动退学
3 停止发放校内除证明(含网上证书)
请确认书架上没有的资料
在搜索结果图书状态中,如果书架上没有可借资料,请确认资料的现况。 请咨询2楼的借阅柜台。
丢失资料处理方法
1)如果遗失或损毁了借阅的图书,应及时向二层资料室工作人员举报,采取赔偿措施(同一份图书)。
2)在不能用同一图书进行赔偿时,应以与该资料主题相似,具有同等价值以上的资料进行赔偿。
3)不能以实物抵偿的,可以以现金抵偿,抵偿款项应依据《中央图书馆资料抵偿细则》进行抵偿。